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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重庆证监局对重庆德众合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德众合元基金)发布警示函。
相关处罚决定称,德众合元基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,包括管理产品未恪尽职守、谨慎勤勉,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,以及未妥善保存基金产品投资决策有关资料。
具体来看,德众合元基金在管理重庆德瀚新应用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德瀚基金)期间,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缴款通知程序发出第三期、第四期缴款通知,德瀚基金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对外借款。
据此,当地监管部门向德众合元基金及其法定代表人、总经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(文章来源:上海证券报·中国证券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