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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自:人民日报客户端
张海燕 谷海花
“实在太惊喜了,没想到真的有‘天上掉馅饼’的好事,这种真金白银的惠民政策暖到咱老百姓的心坎里啦!”6月27日,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居民刘女士收到一条中国建设银行的手机短信,显示到账金额23228元。刚开始她还有点难以置信,直到接到售楼部打来的电话,才知道这是购房补贴到账了。原来,刘女士于今年2月份在城南某楼盘购置了一套面积为116.1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,按照购买改善性住房由财政给予200元/平方米补贴的规定,算下来,刘女士可以享受补贴23228元。
今年以来,宜丰县坚持“房住不炒”原则,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加快推进购房补贴资料的审核发放工作,让更多群众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,实现“住有所居”,同时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。据统计,在整个购房补贴政策期间,符合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的有2374户,符合二手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的有414户,补贴资金达7558.3256万元,目前已陆续发放到位。
据悉,根据县里出台的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》文件精神,凡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的,实行购房补贴政策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:首次购买住房的,由受益财政给予300元/平方米补贴;购买改善型住房的,由受益财政给予200元/平方米补贴;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,由受益财政给予100元/平方米补贴;购买二手商品住房且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清契税的,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%给予补贴。值得一提的是,所有补贴均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购房人银行账户中。
自购房补贴工作开展以来,宜丰县住建局进一步深化“三比三争”活动开展,主动靠前服务,密切关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情况,积极调度各企业补贴资料提交情况,加班加点完成资料审核以及反馈工作,确保每一位符合补贴政策的老百姓确确实实得到实惠,不漏一户。